山東青島市對沼氣工程等農村新能源建設項目開展審計和調查
【發(fā)布時間:2008年11月04日】
【來源: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 】
字號:【大】 【中】 【小】




        為深入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農村發(fā)展和民生政策落實到位,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近期將對全市2006年至2008年6月沼氣工程等農村新能源建設項目開展審計與審計調查。

        以建設戶用沼氣池和改廚、改圈、改廁為內容的“一池三改”農村沼氣建設項目,是近年來青島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加快新農村建設的重點項目,也是市政府確定的實事之一。沼氣工程等農村新能源建設項目共涉及全市179個村莊,總受益農戶達3萬戶。2006至2007年,青島市財力共投入補助資金5320萬元,建設戶用沼氣池20400個、大中小型沼氣池55座 、“四位一體”能源生態(tài)模式大棚100座、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站6處、秸稈固化成型燃料試點2處,同時實施了沼氣建設配套項目。

        本次審計及調查的重點:一是項目建設管理情況。項目前期準備、方案編制是否充分,是否在擬建項目村予以公示;項目建設是否執(zhí)行了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計劃和其它基本程序;灶具等關鍵設備是否由建設單位進行了統(tǒng)一集中招標采購;儀器、設備安裝及調試等是否達到了安全生產條件等。二是項目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重點關注項目建設資金是否按下達的投資計劃全部撥付到位,地方配套資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擠占、挪用、截留建設資金和損失浪費現(xiàn)象,特別是承諾的補貼資金是否按規(guī)定兌現(xiàn)。同時,關注材料、儀器、設備購置款項使用及其它各項支出的合理性。三是項目投產和使用情況。通過入戶調查,察看項目建成后是否及時投入使用,并達到設計效果;沼氣配套中,出料設備是否按要求配置,是否建立沼氣社會化服務隊伍,并落實安全生產和管理服務措施。四是項目投資效益情況。對項目投入運行后工程設計能力的發(fā)揮、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進行審計調查,重點調查工程是否能長期良性運行,分析項目對節(jié)能減排等方面發(fā)揮的作用,查找影響投資效益發(fā)揮的因素,提出改進措施。

        通過審計及審計調查,全面了解全市農村戶用沼氣項目建設的總體規(guī)模和狀況,摸清和分析項目資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及其效益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促進管好用好財政資金,維護農民權益,推動新農村建設深入發(fā)展。(徐漢瓊)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