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廣州辦多措并舉整合人力資源
【發(fā)布時間:2012年01月06日】
【來源:審計署廣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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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更加有效地配置審計力量,保障審計業(yè)務和機關內部管理等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近日,審計署駐廣州特派辦采取措施整合審計人力資源。
    
    一、明確工作目標。在人事教育處設立人力資源中心,進一步完善審計組織方式創(chuàng)新,樹立全辦人力資源一盤棋的宗旨,在辦內統(tǒng)籌人力資源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審計人員的專業(yè)特長,科學合理配置審計力量,通過優(yōu)化組合,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充分利用有限人力資源。
    
    二、強化工作措施。首先,有效整合辦內人力資源。根據審計項目計劃和審計任務的要求,合理組織調配審計人力資源。審計項目的實施以業(yè)務主管處室(牽頭處室)審計力量為主,力量不足時,整合調配辦內其他審計力量參與。其次,加強外借、外聘人員的控制和管理。在整合辦內人力資源的基礎上,如果還需吸收外部人員參加審計項目,由辦內相關部門嚴格按照規(guī)定和有關順序外借、外聘相關人員。同時,相關部門須加強外部人員的審計現場管理和后續(xù)管理等。最后,嚴格人力資源調配制度。審計組人員一旦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因工作需要個別調整者,需報經分管辦領導批準,向人事教育處備案。重大調整要按照原審批流程報批后實施。吸收外部人員參加審計項目時須嚴格遵循先批后用的原則。
    
    三、加大考核力度。各處室抽調人員參與其他處室的項目時,在該辦年終處室考核時按工作業(yè)績和參與時間等標準計分。經審批生效的人力資源計劃,各處室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調整的,在處室綜合考核中予以扣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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