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沈陽辦積極探索跨年度大型審計項目組織實施方式
【發(fā)布時間:2013年07月16日】
【來源:審計署沈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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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審計署駐沈陽特派員辦事處按照審計署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了辦2012年至2015年大型項目跟蹤審計實施意見,并積極探索跨年度大型審計項目的組織實施方式。
    
    ——確定指導思想。以促進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實和工作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促進項目規(guī)范管理、推動相關制度健全與完善為出發(fā)點,充分發(fā)揮審計在完善國家治理和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中的“免疫系統”功能。
    
    ——創(chuàng)新組織模式。積極探索科學有序、操作規(guī)范、行之有效、常態(tài)化、精細化的組織管理模式,建立常設領導機構,加強對參審人員的有效整合,明確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與政府有關部門的橫向聯系及與有關市縣的縱向聯系,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全方位監(jiān)督,努力提高大型項目跟蹤審計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審計成果的層次和質量。
    
    ——做好組織實施。審計期間,配備工程技術人員,設立雙主審,對易出現審計質量問題的環(huán)節(jié)及時提出防范意見和措施,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非審計期間,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參審人員的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與地方審計機關建立相對固定的聯動機制,構建審計整改督導機制,實行例會制度及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康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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