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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審計“十六字”原則
 
【時間:2009年12月28日】 字號: 【大】 【中】 【小】
    各級審計機關要保持清醒頭腦,堅持“突出重點、量力而行、明確責任、防范風險”的原則,把跟蹤審計做得更有實效。所謂突出重點,就是要抓住重點項目、重要環(huán)節(jié)、關鍵時點和重點內容,在審計事項發(fā)生的過程中分階段、有重點地實施跟蹤,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所謂量力而行,就是要結合審計機關的實際承受能力和審計人員的技術水平,把握好跟蹤審計的尺度和分寸,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不能包打天下;所謂明確責任,就是要保持審計的獨立監(jiān)督地位,在法定職權內開展工作,不參與決策和管理,到位而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所謂防范風險,就是要逐步規(guī)范跟蹤審計行為,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yè)勝任能力,嚴格約束外聘中介機構和專業(yè)人員的執(zhí)業(yè)行為,既要防范因審計與被審計雙方責任不清引發(fā)的責任風險,也要防范審計質量風險和廉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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